联合管理委员会

联合管理委员会

中英双方成立联合管理委员会,联合管理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,设理事长、副理事长,董事长、副董事长或者主任、副主任各1人。对合作办学实施共同管理,每年对项目运行进行两次检查。